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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授予兰娟等同志师德标兵的决定

来源:信息中心作者:发布时间:2013-01-21 00:00:00阅读:

关于授予兰娟等同志师德标兵的决定

 

      根据我校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精神,经学校民主测评,校办公会研究,决定授予兰娟、谷国太、张秀娟三位同志2012年度师德标兵。

希望以上同志,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勇挑重担,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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